葉文慶家族爭產
葉文慶家族的成員之間的糾紛,其爭論焦點便是死者遺囑的有效性。
一套電視劇,其中一位律師的客人,死前訂下遺囑,將名下的三千萬遺產全部歸比該位律師,於是便有人出來,包括死者的兒子指稱該份遺囑是無效力的。香港高等法院數年前出現了一單官司,是葉文慶家族的成員之間的糾紛,其爭論焦點便是死者遺囑的有效性。
沒有遺囑的案件,不會出現電視片和葉氏家族般的爭論,但如果有人硬要打官司的話,大可以指責死者與其配偶間的婚姻是缺乏效力的。一般婚姻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,是婚姻法的事情,假如有人可以找出証據支持其說法的話,死者的配偶自然不可以被稱為配偶,而其結局是不能享有遺產的承繼權利,死時假如有遺囑,便要依遺囑分配,並不會因結婚而令遺囑失效,沒有遺囑便要依無遺囑法辦理,財產歸到死者的父母和兄弟身上。
要証明一段婚姻是否無效,有很多因素,例如是夫妻任何一方無能,又或任何一方並非衷誠同意結婚,又或任何一方乃精神健康條例所指的精神病者,又或與訴訟人在結婚時患有性病或懷有另一男子的骨肉,這等因素並不是令人感到光彩的事,就此大打官司的話,要不見報實在十分之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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